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遂溪县城月食品公司屠宰场升级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主)辽宁冰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科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成)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费率:97.00%,质量: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主)大连冰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正弘设计有限公司,费 率:96.88,质量: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主)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费率:98.00%,质量: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主)辽宁冰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科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金国富辽 2212022202206556; 中标候选人((主)大连冰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正弘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 人:王兴未辽 2212023202401759; 中标候选人((主)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林雪静辽 22114156009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主)辽宁冰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科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 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和(2)和(3)的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下列:①、②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 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3)项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 体的须由具备第(3)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 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 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1)勘察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勘察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或 以上职称的。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工程 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 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2 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 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投标 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 站打印的为准)。; 中标候选人((主)大连冰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正弘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 条件: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 律经营。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 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和(2)和(3)的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下列:①、②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 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3)项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 体的须由具备第(3)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 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 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1)勘察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勘察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或 以上职称的。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工程 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 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2 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 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投标 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 站打印的为准)。; 中标候选人((主)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 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和(2)和(3)的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下列:①、②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 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3)项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 体的须由具备第(3)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 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 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1)勘察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勘察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或 以上职称的。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工程 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 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2 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 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投标 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 站打印的为准)。;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主)辽宁冰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科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下浮率:3.00% 综合得分:91.34; 中标候选人((主)大连冰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正弘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投标下浮率:3.12% 综合得分:62.82; 中标候选人((主)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下浮率:2.00% 综合得分:57.58;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三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做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提交投诉书。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遂溪县食品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溪县城月食品公司 地 址:遂溪县城月镇红卫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9-78812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世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御海湾 10 幢 1907 号办公室 联 系 人: 梁小姐、陈先生 电 话: 19126659297 电子邮件: gdstxm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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